但凡从事外观界面设计的朋友或许都有和我一样的经历,碰上过这样类似的情况,当你穷尽思想和经验拿出一套自认为不错的方案摆在上级领导或协作同事面前时,得到的甚至极有可能是一些设计上被认为不符合多数用户习惯的建议或意见。
记得那是以前在做一个小型产品展示网站时,我将产品描述正文部分放在左边并占据页面 70% 左右的宽度而将右边剩余的 30% 宽度空间给了相关产品列表及边栏广告等元素,在我们看来是再简单不过的页面,新浪这样做、腾讯这样做、包括谷歌也是如此,因为我们了解一个简单的规则,人们的视线习惯由上到下由左到右,我们需要把重要的内容放置于醒目的位置,而我的客户却告诉我,他更习惯也更喜欢将边栏放置于左边。
今天有看到这样一篇文章,作者是谷歌外观设计主管,由腾讯翻译,现将译文摘要如下:
今天,是我在谷歌工作的最后一天。
我在谷歌工作已将近三年,从无到有的组建了一个团队。幸运的是,我招聘了一大批才华横溢的设计师,我们把网站外观设计理念引入谷歌,我所在的团队能够密切合作,我对此引以自豪,并祝愿其他成员今后工作顺意,他们将在今后工作中面临大量挑战,但对我本人而言,却已经是离开谷歌的时候了。
我是否该写下些感受文字?是的,我将在文章第二部分中加以描述。其实我并不是纯粹因为离职而离职,我也不愿意对我离职的理由进行任何掩饰。谷歌市场规模很大,这正是吸引我当初加盟谷歌的重要原因之一。试想一下,我的设计风格能够影响到数亿百万计的用户。然而不幸的是,我工作中却出现了一点小麻烦,我甚至都不愿再提起。
在我本人以首名产品外观设计师加盟谷歌时,公司已创建了 7 年。如果一家公司一直没有招聘到经过古典艺术设计训练的设计师,应该说 7 年是个不短的时间,虽然谷歌此时已经拥有了一大批网站外观设计人员,但这些人员的从业背景多为计算机科学或人机对话技术,而且这些人员在公司的职位都不高。如果一家公司具有决策权的高管并不懂得艺术设计的基本元素,该公司最终将因设计决策而耗尽精力。
只要有人拿出新型设计方案,就会招来大量批评声音。由于管理层有人拿不定主意,其他人也会心生质疑。如此一来,具有艺术设计天资的人也会被无情扼杀。如果一家公司充满了工程师,在高管层拿不定主意时,他们自然会去询问工程师:“这样做行不行?” 而解决问题的方式就是工程师们擅长的:从数据角度入手,使问题解决过程更充满逻辑性。如果设计是否对数据有利?好,那就这样做吧。倘若对数据性能不利?那你们再考虑考虑。数据成了解决问题的唯一标准,使公司设计人员无法发挥自己艺术想像力。
确实如此,如果谷歌内部一个团队无法决定该采用哪种蓝色背景,我们的工程师们就会对41种不同的蓝色进行测试,以确定哪一种性能表现最佳。我最近与(梅耶尔)进行了争执,主要是讨论一个图像的边框究竟应该是 3 或 4 或 5 个像素,却需要我拿出数据并加以证明。我无法在这种环境下正常工作,并对这种微不足道的小事也要加以讨论越来越心生倦意。除谷歌外,世界上还有更多艺术设计的工作需要去做。
对于谷歌以数据为中心的做法,我无法加以指责。我也无法拿出相应数据来证明,他们的做法不利于谷歌市场业绩发展,甚至导致用户量减少。如果真是这样,股东们数十亿美元的投资将受到威胁,再说谷歌用户遍布全球。因此这项工作并不好做,目前公司发展势头很好,其管理层也找到了市场运营的良好策略。在我加盟谷歌时,我希望能够给谷歌贡献一点个人微薄力量。但我进来后却发现,谷歌早就确定了它的发展路线,目前谷歌已是一艘航空母舰,而我只是一只意图推动这艘航空母舰向前的小划艇而已。
能够在谷歌工作,我对此心存感激,我在这儿学到了更多我原先没有想到的东西,我将怀念谷歌的免费午餐和不定期的按摩服务,我将怀念曾来谷歌演讲的作家、政治家和名人,我也会怀念曾有机会试玩正式上市前的各类玩具,最为重要的是,我将怀念那些才华横溢的同事,但我绝不会怀念那种由数据之剑来决生死的设计理念。^_^
有些时候确实是这样,记得在我之前效力的公司里我和我们的设计总监会因为墙上的画该挂在哪个位置而小型讨论一番,原因是 1.60m 的客户和 1.75m 的客户肯定看到的不一样 ^_^ 由此我们回到文章开篇的那个问题,后来我在《设计师决胜商界的十大金科玉律》里面找到了一些启发:“Never engage in an argument or oppose the person who holds your cheque; He/She is probably more concerned about the outcome of your design than yourself. (永不与付款给你的人争论或对抗,他/她 肯定比你更关心设计的结果。)”
当然,如果必须在数据上有所体现的话也许还是有这么一些工具的,你可以试试 谷歌的网站优化工具 该工具提供网站多个版本的对比数据等等,详情可参阅《让您的网站更有的放矢:网页设计的小建议》来自谷歌中文网站管理员博客的一篇文章。
在工作中我也经常遇到这种状况,但是在上级意见,和行业标准两者之间的权衡上还是要有点技巧的。这可能也是我们这种打工者的宿命,毕竟我们做的不仅是为用户为自己做的艺术品。